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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驻华韩国文化院展厅租赁申请指南
发布日期 2018-11-27 15:20 点击量 11720

2019年驻华韩国文化院展厅租赁申请指南如下,望拟租赁展厅举办展览的艺术家(团体)多多参与。

 


1. 展厅租赁指南


 ☐ 租赁时间 : 2019年2月 ~ 2019年12月

 ☐ 展厅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驻华韩国文化院地下一层展厅

 ☐ 展厅面积 : 展厅1 约294.94㎡/展厅2 约118㎡/展厅3 约114㎡

具体请参照附件1 展厅略图

 ☐ 展览内容 : 绘画、雕塑、媒体艺术等与中韩两国文化艺术交流相关的展览,优先考虑中韩两国艺术家共同参与的展览

 ☐ 注意事项 : 个人展、以盈利为目的的展览以及带有政治、宗教、诽谤国家等内容的展览不得申请,展出时不得进行作品销售等活动

 ☐ 其    他 : 租赁费用以及入场费用全免, 周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闭馆

  *附件中展示空间分为展厅1、展厅2、展厅3,可供选择

   -展厅1(中部空间)是与演出厅共同使用的空间,根据文化院内部活动日程,展示时间可能会有所变更,申请的展示时间不得超过两周

   -展厅2、3(两侧空间)可共同申请或单独申请其中一个展厅

  



 

2. 申请指南


 ☐ 申请期限 : 2018年11月27日(星期二)~ 12月26日(星期三)

 ☐ 申请方法 : 填写附件2中的展览申请书、展览计划书、申请人活动履历并发至以下邮箱

 ☐ 注意事项 : 展览申请书、展览计划书、申请人活动履历缺一不可,展览计划书和申请人活动履历格式不限(必须附带作品照片),材料遗漏不全时申请不予受理

 ☐ 接收邮件 : kc@kocenter.kr(请务必将题目填写为[展览申请])

 ☐ 其    他 : 不受理现场申请与电话申请

 ☐ 咨    询 : 接受邮件咨询(kc@kocenter.kr)

 




3. 审查指南


 ☐ 结果公布 : 暂定2019年2月中旬(上半年展览),3月中旬(下半年展览)

 ☐ 选定方法 : 通过驻华韩国文化院资料审核及咨询相关机构、展示活动日期调整,进行选定然后公布结果

 ☐ 审核内容 : 根据驻华韩国文化院展厅租赁管理规定第三条,符合文化院事业宗旨的展览活动及初次申请的展览将优先选定

 ☐ 审核标准 : 展览目的、申请机构的活动业绩、展览内容、创新性和展览效果等

 


[附] 展厅略图、展览申请书样式、展厅租赁管理规定、来访地图各一份  

 

附件1-展厅略图.ppt

附件2-展示申请书.zip

附件3-来访地图.jpg

附件4-展厅租赁管理规定.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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