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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17-11-15 17:24 | 点击量 | 15597 |
2018年驻华韩国文化院展厅租赁申请指南如下,望拟租赁展厅举办展览的艺术家(团体)多多参与。
1. 展厅租赁指南 ☐ 租赁时间 : 2018年2月 ~ 2018年12月 ☐ 展厅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驻华韩国文化院地下一层展厅 ☐ 展厅面积 : 展厅1 约294.94㎡/展厅2 约118㎡/展厅3 约114㎡ 具体请参照附件1展厅略图 ☐ 展览内容 : 绘画、陶瓷、时尚等与中韩两国文化艺术交流相关的展览,优先考虑中韩两国艺术家共同参与的展览 ☐ 注意事项 : 个人展、以盈利为目的的展览以及带有政治、宗教、诽谤国家等内容的展览不得申请,展出时不得进行作品销售等活动 ☐ 其 他 : 租赁费用以及入场费用全免, 周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闭馆 *附件中展示空间分为展厅1、展厅2、展厅3,可供选择 -展厅1(中部空间)是与演出厅共同使用的空间,根据文化院内部活动日程,展示时间可能会有所变更,申请的展示时间不得超过10天 -展厅2、3(两侧空间)可共同申请或单独申请其中一个展厅,展示时间最长可申请2周 2. 申请指南 ☐ 申请期限 : 2017年11月15日(星期三)~ 12月27日(星期三) ☐ 申请方法 : 填写附件2中的展览申请书、展览计划书、申请人活动履历并发至以下邮箱 ☐ 注意事项 : 展览申请书、展览计划书、申请人活动履历缺一不可,展览计划书和申请人活动履历格式不限(必须附带作品照片),材料遗漏不全时申请不予受理 ☐ 接收邮件 : kc@kocenter.kr(请务必将题目填写为[展览申请]) ☐ 其 他 : 不受理现场申请与电话申请 ☐ 咨 询 : 接受邮件咨询(kc@kocenter.kr)
3. 审查指南: ☐ 结果公布 : 预计2018年1月中旬 ☐ 选定方法 : 通过驻华韩国文化院资料审核及咨询相关机构、展示活动日期调整,进行选定然后公布结果 ☐ 审核内容 : 根据驻华韩国文化院展厅租赁管理规定第三条,符合文化院事业宗旨的展览活动及相关领域的初次展览活动将优先选定 ☐ 审核标准 : 展览目的、申请机构的活动业绩、展览内容、创新性和展览效果等 [附] 展厅略图、展览申请书样式、展厅租赁管理规定、来访地图各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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